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发布“关于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在我区仍可办理补贴异常情况处理意见的通知”。
通知表示,对于已经被取消补贴资格的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604、604-2型拖拉机仍可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办理补贴的情况,相关部门已经在补贴办理系统中对涉及相关产品采取了封闭处理措施,相关购机户均未兑付补贴资金。
据悉,2022年1月24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违规投档企业进行处理的通知》中对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604、604-2两个型号产品取消了补贴资格,并明确实行全国联动处理。
但在产品取消补贴资格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5个购机户,沙坡头区1个购机户购买的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604、604-2型号拖拉机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系统中提交了补贴申请。
因此通知中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因产品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和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生产企业宁波甬野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和经销企业宁夏回族自治区利鹰农机有限公司需协商后向6个购机户补偿经济损失,青铜峡市、沙坡头区农机化管理部门做好监督,确保购机者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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