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4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对《2026年山东省加力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实施方案》(鲁农机字〔2026〕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部门解读。该方案于2026年4月30日正式印发,现将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一、加力实施“优机优补”
《实施方案》将国家明确的播种机、主要粮油作物收获机械、高端智能和丘陵山区适用拖拉机等主流机具纳入“优机优补”范围。后续可根据实施情况适当增加机具种类,增加种类不超过6类。对于平原地区,聚焦有助于大面积单产提升、农机应用同质化程度较高、机械化水平较高的产业和环节予以确定;对于丘陵山区,聚焦有助于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水平、满足农业生产急需等予以确定。
当前补贴产品涵盖非通用类与新产品类两大技术路线,所有机型均为支持 “补短板” 的智能辅助驾驶智控拖拉机,均需满足四驱、北斗辅助驾驶、自主知识产权等条件,280马力及以上和300马力及以上档次的机型补贴最高,为25万元。
山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一览表(第一批)
二、加快推进“有进有出”
在“进”的方面,重点支持农机装备补短板。对短板机具目录范围内取得研发突破、亟需熟化定型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农机装备,通过农机创新产品、特定补贴支持等政策措施,推动纳入补贴范围。
在“出”的方面,加快过时落后机具补贴退坡退出。《实施方案》公布了第一批退坡退出产品目录,拉幕(卷帘)设备、湿帘降温设备、水井钻机、秸秆还田整地播种机等4个机具品目,以及旋耕机、微型耕耘机、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条播机、穴播机、旋耕播种机、田园管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饲料(草)粉碎机、增氧机等10个机具品目的部分档次产品将逐渐退出补贴目录。其中,秸秆还田整地播种机直接退出补贴目录,其余机具于2026年12月31日退出补贴目录。
山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退坡退出”一览表(第一批)
三、资金规模与补贴标准
2026年“优机优补”补贴资金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中统筹解决,资金总量不超过1.5亿元,采取“先到先得”方式,以申请日期为准,超出金额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购机补贴,由企业自行负责。
补贴标准方面,对有助于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重点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最高提升至35%。其中,通用类品目机具可高于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高出幅度控制在最高补贴额的20%以内;非通用类品目机具可高于上年度补贴额,高出幅度控制在上年度补贴额的20%以内。对符合条件的国产化替代短板创新机具,给予3年以内的特定补贴支持,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单机补贴限额参照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实际使用性能较差的机具,降低补贴额测算比例至15%以下。
“优机优补”第一批先行发布高端智能拖拉机补贴额。高端智能拖拉机作为补短板机具,不占用创新产品补贴品目指标,同一农民年度内限申请1台,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限申请2台。
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从四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作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工作协同,农业农村部门与财政部门协同联动,农机产品制造端和推广应用端围绕“优机优补”“有进有出”加强协同。
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强化信息化监管,发挥大数据优势做好“优机”作业监测,及时处置只购机不作业、作业异常等情况,严防骗补套补、跨区域倒卖等行为,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
四是严惩违规行为,对骗套补贴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机构,按规定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列入“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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