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刘振营,2026年1月3日和4日发表于“数说农机”。
我们一直把拖拉机、履带自走旋耕机、微耕机和田园管理机归类为动力耕作机械。拖拉机的主要功能是耕作,而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实际上是专用拖拉机,微耕机和田园管理机事实上是微型拖拉机。本次,我们就来盘点一下,我国2025年动力耕作机械的补贴销售情况,供业内人士分析市场参考。
一、动力耕作机械省区分布,拖拉机略增,微耕机暴增83.62%

1、拖拉机补贴销量略增,行业却感受到较大压力
从销售端看,2025年拖拉机补贴销量24.02万台,比2024年的23.27万台微增3.24%。
从生产端看,2025年拖拉机产量预计在47万台左右,其中大中型拖拉机(即补贴销售的机型)有35万台,这一数据与2024年基本持平。
实际上,2025年拖拉机产量下降,主要是小型拖拉机下降所致,大型拖拉机可能略有增长,中型拖拉机由基本持平或略降。但是,为什么人们感觉市场下滑严重呢?
个人认为,感觉2025年拖拉机市场下滑严重,主要是中小企业受到的市场压力比较大所致。我们都知道,2025年拖拉机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幅度较大,主要是动力换挡(换向)技术逐渐普及,混合动力拖拉机初露锋芒,这是大趋势。这些大趋势中的关键技术,只有少数拖拉机企业掌握,与200多家拖拉机企业中的大多数无缘。其次,由于很多中小型拖拉机销售企业,不适应这些高新技术拖拉机的营销,自然就会感受到巨大压力。
因此,拖拉机产销量虽然持平或略增,但行业却感受到较大压力。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从拖拉机省区销售数据看,河南和黑龙江都超过了2.5万台,河北、吉林、山东和内蒙古都在1.5-2.0万台之间,甘肃、辽宁和安徽都超过了1万台,山西、湖北、西藏、江苏、新疆、陕西、江西和湖南都在5000台以上。

2、微耕机补贴销售92万台,暴增83.62%
统计显示,2025年补贴销售微耕机92.00万台,比2024年的50.11万台增长83.62%。
从省区分布看,四川最多达到20多万台,贵州、重庆和湖南都超过了10万台,云南8万多台,湖北和广西在3万台以上,山东、江西和陕西2万台以上,甘肃、浙江、河南、广东和河北都超过了1万台,山西、安徽、福建、青岛和北京超过了1000台,其他省区都很少,主要分布在东北和西北地区,如内蒙古只的几十台,新疆及兵团只有个位数,包括黑龙江、吉林、江苏等7省区为0销售。
3、田园管理机补贴销售12.85万台,增长16.08%
田园管理机与微耕机从结构上区别不大,主要是应用场景不同。从补贴销量看,2025年补贴销售12.85万台,比2024年的11.07万台增长16.08%。
从省区分布看,福建补贴销量最多达2.5万台,甘肃、山东、陕西和河北在1-2万台,山西9000多台,云南、河南都在4600台上下,湖南3000多台,安徽、湖北、四川和江西超过了2000台,江苏、广西、浙江和贵州1000台以上,其他省区都在800台以下。
旋耕机是主要的耕作机械,但只有其中的履带自走式为动力耕作机械,由于它没有单列,所以这次没有对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进行统计。旋耕机2025年和2024年都在17万台多一点,微增0.45%。
从目前动力耕作机械市场情况看,国家支持农机“一大一小”发展,在动力耕作机械市场有了成效:“一大“体现在大型拖拉机产量提高,技术含量提升并逐步迈向高端;“一小”,确切说应该是“一微”,体现在微耕机产量爆增超过80%,这在农机市场普遍认为“低迷”的情况下实属不易。
二、对我国拖拉机动力耕作机械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上次介绍了我国动力耕作机械的补贴销售市场情况,动力耕作机械对于农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功能和发展对农机行业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本次,就目前动力耕作机械存在的分类和补贴等问题,谈一下今后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1、动力耕作机械及目前的分类
微耕机和田园管理机与拖拉机一样,具有发动机、传动机构、转向制动等控制系统、行走装置和工作装置等,实际上就是微型拖拉机。然而,由于农机分类方法的原因,按功能把它们分为耕作机械和田间管理机械两个大类,而拖拉机被分在动力机械大类,这就使得实际上是同类农机,却因管理和补贴政策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
2、国家支持“一大一小”,成就的是“一大一微”
我国地域差异特别大,农业资源和条件各不相同,耕作方式和所适合采用的耕作机械不尽相同。例如,东北和新疆等大面积平原农业区,适合大型或重型拖拉机配套大型和重型复合作业机具进行耕作;中原和内地很多平原农业区,地块不是很大,适合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大中型作业机型进行耕作;而更多的南方水田及丘陵山区,地块比较小甚至很小,不适合大型拖拉机和大型机具作业,更适合小型甚至微型动力耕作机械进行耕作。

这几年,中央惠农政策多次提到大力支持农机“一大一小”发展,“一大”是指适合商品粮供给大省的大面积种植所需的大型和重型农机,“一小”则指适合南方水田及丘陵山区所需的小型农机。然而,现行农机补贴政策中,对大型智能农机补贴力度在加大,但却减少了对小型拖拉机的补贴。好在南方水田及丘陵山区,还保持着对微耕机和田园管理机的补贴,也促进了这些地区微型动力耕作机械的发展。结果是:国家支持“一大一小”的政策,事实上却成就了“一大一微”,真正需要支持的小型拖拉机却被晾在一边,得不到半点支持和补贴。
3、建议重新对动力耕作机械进行分类
曾发过一篇《建议制修订拖拉机分类标准》的文章,建议根据现代拖拉机发展对拖拉机分类标准进行重新修订。还发过一篇《小型拖拉机完成了历史使命,建议修改其产量统计指标》的文章,建议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小型拖拉机的计量单位进行修改,或对拖拉机大中小型进行重新定义,因为目前的小型拖拉机统计单位为“万台”,而很多时候的月产量都已不足1万台,比以台为单位的大型拖拉机产量已相差无几。
为便于管理和科学施策,个人建议把动力耕作机械归为一大类,统称为“拖拉机”,按照马力从小到大可以分为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和重型5个品类。目前微耕机和田园管理机动力一般在10马力以下,可以统称为微型拖拉机;对于10马力及以上的拖拉机,10-50马力的称为小型拖拉机,50-100马力的称为中型拖拉机,100-200马力的称为大型拖拉机,200马力及以上的称为重型拖拉机。

4、建议科学施策引导拖拉机向高端发展
重新分类后,管理部门可以有针对性地出台支持政策:可以降低或逐步取消对微型机的补贴,促使企业转向中小拖拉机的研发和生产,并不断地提升对小型拖拉机智能化的要求,引导小型拖拉机向智能化拖拉机和机器人等高端方向发展。对于大中型拖拉机,提出动力换向和智能化要求,引导其向高端智能化方向发展;对于200马力及以上的重型拖拉机,提出必须是动力换挡或自动挡的基本要求,并对智能重型拖拉机进行重点高额补贴,引导其向高端智能化方向发展。
很早以前就提出过这个想法,并了解过拖拉机学会对微耕作机归类于拖拉机的看法,企业技术人员对此持反对意见,认为微耕机结构简单的像个“蚂蚱”,如果也称作拖拉机,有失行业身份。
目前,为了让拖拉机补贴有进有出,已经开始让两轮驱动拖拉机“退出”,个人觉得有些不公平:两轮驱动拖拉机再落后,也不至于比微耕机落后吧。
其实,改变拖拉机补贴政策,不一定重新分类。可以降低或逐步取消微型机的补贴,对10-30马力的小型拖拉机增加补贴,特别是对小型履带式智能拖拉机可加大补贴,就会真正地促进拖拉机“一小”向高端智能化发展,从而打开南方水田和西部丘陵山区拖拉机市场,有针对性地解决老大难地区农业机械化问题,摆脱目前的“一微”受益“,一小”受冷落,有些地区耕作机械化有固化在微型和低端的趋势。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小程序扫码观看
更多农机资讯尽在农机一键查
版权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农机新闻网立场。 本文为分享行业信息所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农机新闻立场。
众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