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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2022年农业机械跨区作业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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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杂志社3月31日讯     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2022年山东省农机开展跨区作业作出明确部署。

《通告》要求,凡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经营者,须持正式驾驶证、操作证,到所在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印制,加盖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和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公章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一车一证,严禁涂改、转借和倒卖。

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凭《作业证》且通过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免交通行费。安装了ETC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可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预约通行高速公路,凭《作业证》且通过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免交通行费。

跟踪跨区作业的技术服务车,经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交通运输厅核定后,在2022年5月1日—6月30日,9月1日—10月31日期间,依托ETC系统暂免征收省内路网(即本省收费站入、本省收费站出)车辆通行费。

当前春耕正当时,准备开展跨区作业的农机手可以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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