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机具种类将由15个扩大至27个,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最高将补贴3万元。此举将有利于 推动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加快农机装备结构调整。
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就做好全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予以明确,决定在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等15个农机种类基础上,将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等12个农机种类纳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
此次政策除扩大补贴机具范围外,也提高了部分报废机具的补贴标准。比如报废水稻抛秧机参照水稻插秧机报废补贴政策予以支持,报废水稻抛秧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而报废并新购置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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