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布对曹德等40名购机者参与骗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行为的集中处理。长期以来,农机补贴违规查处更多聚焦于产销企业,购机者往往被视为“被动对象”或“管理盲区”。而本次通报明确将购机者列入补贴“黑名单”,实施实质性限制,标志着农机补贴监管思路发生了重要转向。
从现实情况看,补贴违规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责任边界长期失衡,企业被问责、购机者“免责”或“弱责”,客观上助长了部分购机者参与配合、甚至主动合谋的行为。此次对购机者直接追责,等于明确了一个行业共识:农机补贴不是“企业的事”,购机者同样是政策执行的责任主体,一旦参与违规,同样要被追究责任。将个人购机者纳入黑名单管理,使违规行为与长期政策权益直接挂钩,有效提升了制度震慑力,也为补贴治理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工具。
对未来的启示尤为明确,一是农机补贴监管将从“单向约束企业”转向“企业—购机者双向约束”,推动责任结构更加对称;二是购机者需要重新审视自身角色,从“补贴受益人”转变为“政策合规主体”,任何侥幸参与违规的行为都可能带来长期后果;三是行业监管有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名管理、信用约束和跨年度追溯机制。
此次对购机者的少见重罚,不只是一次个案处理,更可能成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治理范式调整的起点。对整个行业而言,这一信号值得高度重视。
具体处罚名单如下。

处理通报原文如下:
关于对曹德等40名购机者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行为处理的通报
各相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管理的司法建议书(固中法建〔2025〕12号),在审查办理宁夏康惟鹏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采取虚假交易骗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案件中,曹德等40名购机者以收受企业好处费的方式,提供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帮助企业套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属于严重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违规行为。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宁农(机)发〔2022〕3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参与实施骗套补贴的曹德等40人列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办理服务系统黑名单,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名单见附件)。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补贴申请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及补贴机具使用情况抽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形及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逐级报告。各农机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及承诺践诺,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本处理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15日
小程序扫码观看
更多农机资讯尽在农机一键查
版权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农机新闻网立场。 本文为分享行业信息所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农机新闻立场。
众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