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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现状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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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后,部分地区农机监理机构撤销,农机安全监管职能进行划转,为保证工作有效衔接,各地纷纷采取措施,力争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到位,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稳定。现以山东省莱州市为例,剖析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改革过程与现状

2017年9月,莱州市机构改革,市农业机械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撤销,对应执法职责划转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机执法人员编制划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6月,原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承担的农机领域内行政执法外的职责划归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原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27名事业编制,10名划转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7名划转到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2019年1月,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撤销,行政职能划转到新组建的市农业农村局。原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调整为市农业农村局领导。2021年4月,原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撤销,整合到新组建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13个内设机构,其中包括农业机械推广站和农业机械服务站。

至此,农机行政职责归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事业职责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具体由其内设的农业机械推广站和农业机械服务站履行,农机执法职责归市公安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中,农业机械服务站负责国家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负责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登记、注册、安全技术检验、考试考核服务工作,负责发放统一的牌证牌照;负责上报和处理农业机械事故;负责农业机械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农机维修网点监管的辅助工作。

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方法与经验做法

(一)工作方法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为第一主任、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主任、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的莱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安全检查,促进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农机从业者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街、村庄(社区)分别设有农机安全监理员和农机安全协管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分级分类做好安全监管,不留监管盲区。农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

二是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规范牌证管理。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化开展农机监理各项业务,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与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让农民群众“最多跑一次”。严把注册登记、考试发证和安全技术检验关,落实“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确保做到人、机、证、牌四见面,对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严禁违规发放牌证、检验合格标志行为,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免费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粘贴反光标识,预防和减少因农业机械反光标识缺失而引发的事故。

三是严格排查整治,强化执法联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三夏”“三秋”等农机作业高峰时期,组织农机执法、监理等人员深入田间、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生产一线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农业机械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等。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农机安全工作和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上路行为。会同综合执法部门深入农田、场院和农机合作组织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隐患,要求农机生产经营单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隐患档案,按照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分类治理,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农业农村局对照问题认真复检,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实现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

四是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和农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作为农机手安全教育培训的必要内容。在广场、农村大集、集贸市场等百姓聚集的场所,借助广播播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送法下乡、“送安全知识下乡”、送农机服务下乡等活动,提高广大农民机手尤其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农机质量投诉咨询宣传服务活动,突出抓好“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促进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二)经验做法

一是优化升级,加大变型和老旧农机淘汰力度。莱州市发放的167副牌照的变型拖拉机,已全部清理完毕,其中收缴牌证109台,因机具灭失、报废等情况签订承诺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58台。近年来先后多次开展“回头看”,对58台拖拉机机主进行电话回访,机主均承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累计报废老旧农机3035台,更新农机26072台,超额完成每个“四减四增”行动工作任务,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推进了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推动了农机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二是提高应变,组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莱州高度重视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农机事故应急管理能力。及时按规定修订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拟定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计划,并按规定做好备案、公布等工作。加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严格组织实施每季度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力求不断规范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效处置农机事故,确保演练效果。加强农机事故处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装备建设,切实做好农机事故处理和报送,落实好应急物资准备和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出现事故,第一时间依法规范处置,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情况,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谎报迟报等现象。

三是突出重点,开展非涉农企业拖拉机专项排查整治。2021年,莱州市开展了非涉农企业拖拉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市政府分管市长亲自安排,各镇街领导亲自来抓,市镇两级上下联动,扎实快速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完成全部排查整治任务。累计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515台,其中,188台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不非法上路;274台签订了《灭失车辆注销登记承诺书》,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注销;53台因企业注销无法联系,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告,要求机主及时参加年度检验。该行动有效遏制了拖拉机违法上路现象,确保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是巩固提升,扩大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整治成果。2022年,莱州市在烟台率先开展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行动充分发挥了市镇村三级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功能,逐村逐台摸清牌证农机底数,向农机手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和反光标识,累计排查建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19879台,其中手扶拖拉机13283台、轮式拖拉机5567台、联合收割机1029台,为莱州市开展农机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机安全认识不全面。少数镇街对农机安全生产缺乏足够的认识,不能很好地处理农机安全生产与政府工作的关系,把农机安全的政府行为当成一种部门行为,认为农机事故发生概率小、死亡率低,就可以监管松点、投入少点,没有固定的农机监理人员,难以满足辖区农机安全监管的要求。部分农机服务组织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下,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重效益重产量轻安全的现象依旧存在,常常抱着侥幸心里,思想上麻痹大意,有的甚至为了经济效益,明显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重威胁着农机从业者的生命安全。

二是农机监理网络不健全。莱州市取消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后,不再有农机监理专设机构,监理编制、人员受到很大冲击,而镇街也没有农机监理专设机构,监理人员基本只有一名且为兼职人员,农机监理工作已是薄弱环节。对于分散在各镇街并行使在乡村道路上的农机生产活动无法进行有效监管,由其对于手扶拖拉机更是无从下手。一方面,莱州市手扶拖拉机排查统计13283台,监理系统登记注册10831台,2018年开始应用《山东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后,由于信息系统内没有手扶拖拉机目录,2018年后手扶拖拉机停止了挂牌,报废灭失情况难以统计。另一方面,手扶拖拉机没有整机合格证,转向、灯光、刹车等均不符合安全标准,其挂车也没有合格证、灯光、转向,因此,即便手扶拖拉机参与年检,也均不合格,很难再按照牌证机具进行管理。

三是农机监管职能不衔接。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局不再拥有农机执法权和处罚权,无独立的农机事业单位,执法行动需与公安交警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但各部门却存在执法监管处理难的问题。公安部门进行处罚,需将违法情况录入交管网后方可出具违法处理单,但拖拉机相关违法处理情形未纳入交管网管理,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造成难处罚的尴尬;综合执法部门处罚的前提是,农业农村局发现农业机械违法违规行为后将执法依据及相关证据等材料书面移交,综合执法部门经过立案、调查、审查确定后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期间存在农业农村局无法控制农机驾驶员消灭违法违规行为、证据难以持续保留等问题,客观情况和繁琐的执法流程导致执法监管难以操作。

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中的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逐级逐项落实到位。将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融入镇街安全生产工作范围,进一步充实人员农机监理力量和装备,加强村(社区)级农机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努力推进“镇村农机两员”与“警保两站两员”有机结合,逐步解决农村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缺位问题,确保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齐抓共管,不留死角。对农机生产经营组织实行常态化管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检查和指导生产作业,使农机管理者和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筑牢农机安全生产防线,切实解决责任不到位,管理不起来的问题。

(二)规范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

规范农机监理机构设置,充实健全机构编制、检测设备、设施装备、专业人员,使农机监理机构实实在在存在,农机监理职能实实在在履行。建立健全农机监理队伍培训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开展政策法规、政治理论、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对业务突出、能力过硬的农机监理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业务能力差、责任心不强的农机监理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将农机监理人员的业务表现与职务晋升、年底考核挂钩,激励农机监理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农机监理队伍。同时,因手扶拖拉机不再挂牌并取消了购置补贴,建议将其纳入非牌证管理,并禁止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上路,以减轻农机安全监管压力。

(三)厘清职责边界,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建议恢复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农机部门继续享有农机执法权和处罚权,以便于实现农机行业监管更加有效;或在现有基础上,将行政许可职能移交,仅保留农机公益性服务职能。二是建议推广使用全省联网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将农机牌照、农机驾驶证、年检、农机执法等信息和功能统一纳入管理,便于执法过程中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实行信息管理;或将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信息并入交管网,实现公安与农机信息共享,为公安交警部门在道路上执法检查提供政策依据。三是建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和执法权限,优化执法流程,避免出现“人人能管、人人难管”的尴尬和执法中途停滞、农机手“等待”执法等情况,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警监联合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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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农机新闻立场。

农静心
2023-11-07 09:21:42

都是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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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
2023-11-07 09:16:08
90后小许 2023-11-07 09:10:35

优化升级农机装备,加大变型和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开展非涉农企业拖拉机专项排查整治,遏制违法上路现象,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

发帖
大喇叭收割机
2023-11-07 09:16:08

莱州市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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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啊1
2023-11-07 09:14:17

安全第一

发帖
专注的仓鼠
2023-11-07 09:12:26

农机监管职能不衔接的问题需要解决,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合作与协调,形成联动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发帖
90后小许
2023-11-07 09:10:35

优化升级农机装备,加大变型和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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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儿
2023-11-07 09:08:55

文章提出了一些关于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建议,如强化责任担当和规范机构设置。这些措施有助于加强对农机安全的监管,保障农民和社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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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云
2023-11-07 09:08:33

厘清职责边界、优化执法流程,并推广使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提高农机行业监管的效率和精准度,保障农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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